客户服务
一、受理电话:4008866345(人工时间:工作日8点30分至17点30分)
二、申请网点:
宁波东海银行总行营业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新晖南路113-117号(单号)
宁波东海银行海曙支行: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9-11号(天元大厦)
宁波东海银行慈溪支行: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新城大道北路1718号
宁波东海银行余姚支行:浙江省余姚市舜水南路87号、87-1号、87-2号
宁波东海银行象山支行: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153-161号(绿叶大厦)
三、业务流程:
(一)线上处理流程(推荐):
1.拨打本行客服热线:4008866345(请于人工时间拨打)
2.向本行客服人员描述征信异议业务需求并预留客户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3.本行客服人员登记客户相关信息及业务需求后,通过客户预留邮箱,向客户发送《宁波东海银行征信异议申请表》,并向本行征信管理部门专职人员转述;
4.本行征信管理部门专职人员收到转述后进行初步核实,如确认是征信异议业务,通过客户预留联系电话,联系客户,让客户根据征信异议处理规范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与《宁波东海银行征信异议申请表》一起发送至专职人员指定单位邮箱中。
5.收到客户征信异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专职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如核实无误,则对客户所提征信异议按人行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宁波东海银行征信异议回复函》通过邮箱发送至客户预留邮箱。
(二)线下处理流程:
1.至本行申请网点,向网点征信人员进行征信异议咨询。
2.向本行网点征信人员描述征信异议业务需求并预留客户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3.本行网点征信人员登记客户相关信息及业务需求后,通过客户预留邮箱,向客户发送《宁波东海银行征信异议申请表》,并向本行征信管理部门专职人员转述;
4.本行征信管理部门专职人员收到转述后进行初步核实,如确认是征信异议业务,通过客户预留联系电话,联系客户,让客户根据征信异议处理规范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与《宁波东海银行征信异议申请表》一起发送至专职人员指定单位邮箱中。
5.收到客户征信异议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专职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如核实无误,则对客户所提征信异议按人行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宁波东海银行征信异议回复函》通过邮箱发送至客户预留邮箱。
温馨提示:
客户所提供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提供材料真实性及有效性无法证明其业务需求,则需重新提供,如确实无法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材料的,则对该征信异议业务暂不处理,维持原有征信信息。
四、回复渠道
(一)4008866345(人工时间:工作日8点30分至17点30分)
(二)各网点征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