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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贷

服务对象:

  持有宁波市各级市政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业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对应的有效买卖合同的企业

产品简介:

  借款企业持宁波市各级市政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业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对应的有效买卖合同,本行以该合同项下现有或将有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提供贷款服务。

贷款用途:

  用于借款企业满足该买卖合同项下交付责任的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产品特色:

  依托政府/国企付款背书,提前获得流动资金。

贷款额度:

  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70%;单户贷款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工程基建项下采购,单户最高2000万元。

贷款期限:

  单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

增信方式:

  合同项下应收款质押担保

办理资料:

  企业基础资料、历史履约情况、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及对应的有效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

办理条件:

  1. 企业成立并实际经营满1年或实际经营者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科技企业放宽
  2. 原则上,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科技企业放宽
  3. 企业已在我行开立账户,并将该账户作为订单回款的收款账户;
  4. 要求用于贷款申请的订单未在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融资。

24小时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400-8866-345

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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