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
光伏电站建设企业。
我行为企业提供光伏电站建设、修缮维护,以电站产生电费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固定资产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
用于新建光伏电站的投资项目或用于修缮维护等流动资金需求。
贷款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
拟建在建的光伏电站: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对应项目总投资的80%;
已建成且已并网的光伏电站(原则上并网时间不超过一年):可发放项目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股东借款及未支付款项,且不得超过总投资的70%;
已建成且已并网的光伏电站:可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额度以实际资金需求为准,最高不超过2000万。
单个电站融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单户一般不超过1000万,集团/优质借款企业一般不超过2000万。
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且不超过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到期日;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且不超过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到期日。
光伏电站抵押。
企业基础资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等项目资料、场地租赁合同(如有)、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发改委备案通过证明材料(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表)、光伏项目收益测算表等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