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
有存量设备或拟购置设备的企业。
我行可为有购置设备需求的企业发放设备按揭贷款,或向有盘活存量设备占款需求的企业发放贷款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用于购置设备或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减轻企业购置设备或存量设备对其资金造成的占压,一次放款,分期摊还,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购置通用设备,最高可按设备款的100%提供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最高可按设备款的80%提供贷款;存量设备质押的,通用设备最高可按设备评估价(我行内部评估,下同)的90%提供贷款,专用设备最高可按设备评估价的80%提供贷款。
设备按揭的,贷款期限一般为3~5年,最长不得超过7年;存量设备抵押融资,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
设备抵押担保。
企业基础资料、设备购买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