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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5
根据《中国银保监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4号)和公司章程要求,现就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变更聘任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经本行四届十五次董事会、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行已更换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6-2028年度审计机构。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